首年缴费
¥15,200.00元
2016-12-22
被保人 : 30岁 男
侧重险种 : 重疾险
推荐理由:长城康健人生重大疾病保险,双倍保额,保障至高,病种保障宽泛,100种重疾,50种轻症,保障至全,返还保费,养老无忧,投保人可在投保时选择70,75,79岁返还保费,祝寿养老。
保障项目 | 保额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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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500000 | 若于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(含第90日)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将返还主险合同及《长城附加康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》累计已交保险费(无息),同时主险合同终止。 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,且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将按主险合同及《长城附加康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》累计已交保险费(无息)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,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。 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,且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将按主险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,同时主险合同终止。 |
祝寿金 | 304000 | 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零时生存,且未发生全残或其他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,经确认后,将按您已交纳的本主险合同及 《长城附加康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》 的累计已交保险费(无息)给付祝寿金。 |
长城附加康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| 500000 | 保险责任 1;轻症疾病保险金【50种轻症疾病】9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,导致初次患轻症疾病,按照基本保额的20%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。额外赔付10万,每种轻症只给付一次,给付后该项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。累计给付5次为限。 2:重大疾病保险金 90日内患病给付所交保费,90日后给付保险金额,赔付50万。赔付后合同终止。 3: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90日内给付所交保费,90日后给付保额50万,给付后合同终止。 4;身故,全残保险金 90日内给付所交保费,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所交保费的2倍,18岁后给付保额50万,合同终止。 5;轻症豁免保险费 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患轻症疾病,将豁免以后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的续期期保险费,合同继续有效。 |
包含产品:
包含产品 | 险种产品 | 保险期限 | 缴费期限 | 首年缴保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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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险 | 长城康健人生两全保险 | 终身 | 20年 | 15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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